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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2-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公安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奋进新征程、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全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铸造忠诚警魂

夯实政治思想根基

意见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突出铸造忠诚警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意见要求,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夯实政治忠诚根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强化纪律规矩约束,以更加强烈的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积极投身新时代山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党建带队建工作机制,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示范创建、综合评价等措施,全面搭建党建带队建“1+N”工作体系,引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深度融合。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坚持实干实绩实效

激发民警内生动力


意见提出,要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能力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进一步优化民警执法环境,激发民警的内生动力。要牢固树立讲担当、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始终保持各层级年轻干部相对充足。要强化干部实践锻炼,在急难险重任务、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锻炼中培养干部,引导干部在严峻复杂斗争一线、重大实战任务中真刀真枪磨砺,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要深化齐鲁公安英才工程建设,打造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业务精湛、支撑有力的公安人才体系,为公安实战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意见要求,要创新干部日常考核考察办法,建立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相结合的“知事识人”体系,推动干部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实行分级分类量化考核,把政治素质表现作为重要内容,突出实绩考核、纪律和作风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激励鞭策导向。要充分运用表彰奖励手段,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实战大力选树培养先进典型,适时表扬奖励担当作为好干部、干事创业好班子。要进一步优化民警执法环境,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法保护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权威。

持续开展实战大练兵

淬炼过硬本领


聚焦深化领导干部培训,意见要求,要持续开展政治轮训、任职培训、专业训练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要强化实战训练,围绕提升核心战斗力和专业技能,着力提升民警指挥协调、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综合保障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持续深化现场执法实战化训练,广泛开展最小作战单元多警联动、合成作战训练演练。要坚持“全面练、练实战”,强化警务礼仪、群众工作、政策法规等基础性科目和枪弹实操、警情处置等实战性科目训练。要拓宽训练渠道,结合警务机制和勤务模式改革,深化警种间协作联动,设计完善配套训练科目,建立更加符合合成作战需求的训练体系。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每周一练、现场教学、以老带新、岗位送教、线上学习等方法,引导全警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岗位练兵。大力推行“红蓝对抗”实战练兵,探索打造对抗性训练科目和专业化“蓝军”队伍,增强训练工作的实效性。

意见要求,要深入落实关爱公安民警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功模民警休养培训和民警健康体检制度,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服务活动,确保民警安身安心安业。要广泛开展荣誉仪式,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荣誉感、归属感;关心关爱基层工作,推动警力编制向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倾斜,扎实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着力为基层减负松绑。要合理配备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综治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