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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6-19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开征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收集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其他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问题。

二、线索收集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三、线索收集途径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四、线索收集相关要求

一是受理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是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主要情况、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要素齐全。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问题发生地为线索收集处理和结果反馈第一责任单位。

四是本次线索收集工作不受理无关或者逾期的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将按程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