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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金际凯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3-26

关于公开征集金际凯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在山东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枣庄市公安局联合临沂市公安局依法打掉以金际凯为首的犯罪团伙。经初步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多项罪名。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知情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对于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于打击报复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于包庇和纵容该犯罪团伙、参与该团伙犯罪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凡是为犯罪嫌疑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干扰司法机关办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对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涉案财物。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于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五、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中路75号
电子邮箱:18863260775@163.com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13563205091(褚警官)、18863260775(姬警官)


枣庄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6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金际凯,男,64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王凤立,男,56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刘富峰,男,48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杨明伟,男,38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徐伟,男,47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金怀建,男,58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金怀勇,男,47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金怀文,男,54岁,临沂市兰陵县人

宋沂蒙,男,36岁,临沂市兰陵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