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求《枣庄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的公告
作者:枣庄市公安局
来自:
时间:2026-07-07
为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枣庄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起草了《枣庄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7月7日至8月6日,为期30天。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公安局反馈,个人反馈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来信请于信封封面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632-3658070
联系邮箱:zzgafz@126.com
邮寄地址和单位:枣庄市薛城区长白山路枣庄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法制支队
枣庄市公安局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