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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考试、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即将恢复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4-22

关于有序恢复

全市驾驶人考试业务的通告(一)


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需要,依据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通知》(鲁公交〔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决定自4月28日起,逐步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恢复考试业务范围

先恢复驾驶证初领和增驾业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包括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以及军警、境外换证、满分、实习期满教育考试,然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等因素逐步全面恢复。


考试计划投放量

恢复驾驶人考试初期,各科目每日投放考试计划数为原投放量的1/3-1/2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等因素适时对考试计划进行调整。


疫情防控提示

一.人员登记排查。参考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等信息登记工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身份审核、采集照片等工作要求须摘掉口罩,其他时段必须佩戴口罩候考,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未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人员严禁入内。


二.分场次分科目报到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减少传播风险,复考科目设置每日分上下午场次,上午场次早上8:30报到,下午场次13:30报到。其中预约支队驾考中心科目二和理论考试的考生从驾考中心西门进入,科目三考生从驾考中心东门进入。


三.学员分流管理,严防扎堆聚集考生待考期间相互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得拥挤、扎堆、吸烟、喧哗,尤其在候考室内要按照指定间隔位置就座。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和候考区域,考生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场。


考试预约

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初领、增驾考试业务的群众,可以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sd.122. gov.cn/)或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预约;办理军警、境外换证、满分、注销可恢复以及实习期满教育考试业务的群众,通过车管所窗口现场预约。



关于有序开展机动车驾驶人

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通告(二)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两个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公安部交管局疫情防控期间“两个教育”网上申请、网上学习,为群众提供线上服务。同时,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定于2020年4月28日起有序开展驾驶人“两个教育”现场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开展“两个教育”业务范围

1、因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8分的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采取网络教育在线办理审验业务;9—11分的驾驶人预约现场教育办理审验教育业务。


2、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满分驾驶人采取网络加现场教育模式,驾驶人完成网络教育课程后按预约场所参加现场教育。


3、对审验有效期在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的、已受理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因疫情原因暂停的、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业务的驾驶人,优先合理安排继续参加现场教育学习。

    

4、逐步开展其他情形需要参加满分、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各车管所教育培训部门视疫情情况按计划有序进行。


5、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或特殊紧急需求的,优先合理安排现场教育。


预约现场教育流程

全市“两个教育”部门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投放现场教育计划并对外公示,疫情期间恢复正常工作日的1/3—1/2,每个工作日开设两个场次(上午8:40—11:40,下午13:30—16:30)。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等因素适时对现场教育计划进行调整。校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登陆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进入“学习教育业务”板块选择现场教育时间、场所场次。


现场教育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办理现场教育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报到时在入口处逐人测量体温、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并登记信息。

2、驾驶人在学习过程中因身份审核、采集照片等工作要求须摘掉口罩,其他时段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严防扎堆聚集,驾驶人学习期间相互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保持卫生环境不得拥挤、扎堆、吸烟、喧哗,尤其在学习教室内要按照指定间隔位置就座,加大人员之间距离。

4、按照预约培训场所时间场次入场,未按时报到的本场次取消,需重新预约现场教育场次。


 温馨提示:

    请科学选择服务网点,分辖区就近办理业务,防止人员聚集,已预约参加教育的学员在学习期间按照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发生体温异常或疫情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进行隔离。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车管所现场教育咨询电话:


枣庄市车管所:0632-8651000

滕州市车管所:0632-5501110

薛城区车管所:0632-5195813

市中区车管所:0632-8998088

山亭区车管所:0632-8833600

台儿庄区车管所:0632-6697909

峄城区车管所:0632-772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