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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五区一市机动三轮、低速电动车整治区域公布!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5-25

近日,针对市民提出的关于机动三轮、低速电动车具体整治区域、如何上牌等问题,枣庄交警给予回复。其中包括各区(市)整治区域以及机动三轮、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如下:




低速电动车是指


主要指以电能、混合等动力装置驱动,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车辆,包括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


国家政策要求
01
购买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目录之内的机动三轮、低速电动车,请持以下材料到车管所登记挂牌: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
3、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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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查看大图)

02

购买不在工信部《公告》目录之内的机动三轮、低速电动车,无法登记挂牌。

03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不在《公告》目录内的低速电动车,通过逐步扩大禁行区域等方式,利用三年过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引导在用低速电动车逐步淘汰。


整治区域


滕州市:龙泉路(北辛路至青啤大道)、文昌路(荆河路至青啤大道)、科圣路(通盛路至学院路)、塔寺路(通盛路至河滨路)、善国路(通盛路至青啤大道)、新兴路(通盛路至河滨南路)、大同路(通盛路至青啤大道)、平行路(北辛路至青啤大道)、通盛路(文化路至大同路)、北辛路(龙泉路至平行路)、学院路(龙泉路至平行路)、解放路(龙泉路至平行路)、杏坛路(解放路至塔寺路、解放路至大同路)、府前路(龙泉路至大同路)、荆河路(龙泉路至平行路) 、永昌路(龙泉路至平行路)、青啤大道(龙泉路至平行路);


薛城区:光明路(德仁路至武夷山路)、祁连山路(光明路至珠江路)、泰山路(光明路至长江路)、永兴路(天山路至泰山路);


山亭区:府前路(新源路至邾国路)、北京路(新源路至邾国路)、仙台路(府前路至北京路);


市中区: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西昌路(君山路至人民路)、青檀路(君山路至人民路);


峄城区:坛山路(宏学路至解放路)、解放南路(峄州路至桃花转盘路);


台儿庄区:金光路(兴中路至运河大道)、文化路(兴中路至运河大道)、兴中路(文化路至金光路)、运河大道(文化路至金光路);


高新区:光明路(德仁路至燕山路段)、松江路(德仁路至永福路段)、泰山路(光明路至光源路段)、燕山路(光明路至光源路段)。


机动三轮、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注意事项:
01

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要到车管所安户,领取机动车号牌并使用固封螺丝规范安装后,才能上路行驶。无号牌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

02
不符合登记挂牌条件的低速电动车,不得在城区禁行区域内行驶,并按照省政府要求逐步淘汰。
03
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驾驶此类车辆。无证驾驶的,扣留机动车,处200至1000元罚款,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04

要依法出行,按照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1、闯信号,处200元罚款、记6分。
  2、闯禁区,处200元罚款、记3分。
  3、违规停放,禁停路段处200元罚款、记3分;非禁停路段违规停放处100元罚款;可拖移。
  4、逆向行驶,处200元罚款、记3分。
  5、违规载人,处50元罚款。
  6、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