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为确保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假日期间临时管控措施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假日期间(9月30日22时至10月9日6时)全市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提前向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报备,不得随意更换报备车辆,并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二、10月1、2、3日出行高峰和6、7、8日返程高峰的6时至18时,枣庄高速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流量以及交通事故情况,适时对辖区路段采取相应的临时管制措施。同时请广大司机朋友提前关注高速路况,及时选择绕行路线。三、9月30日至10月8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占道施工,施工设备于9月30日前一律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高速交警支队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四、枣庄高速支队在辖区枣木高速、岚曹高速枣庄段设置的区间测速设备将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启用。届时,将依法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五、对违反限速限行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枣庄高速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