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 方能久驾!从严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枣庄交警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紧盯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工作目标,严厉打击酒醉驾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期间,枣庄交警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延伸管控触角,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到路面一线。执勤民警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以流动巡逻与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排查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超载超限、“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整治态势,确保道路不失控、不漏管,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民警注重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讲解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醒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酒驾无小事,警钟须长鸣
相关法律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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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