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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丨枣庄交警向社会曝光企业、车辆、人员、案例...... ​

作者: 来自:枣庄交警 时间:2025-03-05

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25家,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较多的货运车辆13辆,终生禁驾人员1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1则。








2023年11月11日17时13分许,王某驾驶鲁DJD**0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滕州市姜屯镇白庄村东南北路(姜镇西庄里至西官庄村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白庄村东西中心街交叉路口时,与沿白庄村东西中心街由西向东通过该路口孔某志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孔某志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酒精检测:案发时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6.8mg/100ml。经尸体检验:结合案情、现场及病案,分析认为孔某志符合碰撞致颅脑损伤、肝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经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经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2024年7月23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1名犯交通肇事罪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货车;推动整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紧盯春季重点交通违法,严查“三超一疲”、农村“双违”、拼车包车超员、酒驾醉驾、未检验未报废车违法上路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抓牢抓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七条措施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宣传提示和曝光警示,深化部门协作,持续推动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