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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出行,市民群众应该如何防范道路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条例来判定责任?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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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主要存在哪些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
(一)季节转换天气多变影响交通安全。春季昼夜温差较大,雨雾天气逐渐增多,能见度低,路面湿滑,机动车的制动性能变差,刹车距离延长。春季大风天气多,强横风容易造成车辆在行驶中尤其是高速行驶中偏离正常行驶路线。(二)春季气温回暖,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出行增多,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复杂。加之,春暖花开、气温适宜,人们外出旅游踏青明显增多,每逢节假日在旅游景点附近的道路车流量增大,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三)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春耕农忙,务农人员的流动增多,面包车超员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等问题,增加事故风险。春季到郊外景区踏青游玩群众增多,景区周围道路交通流量将有所上升,且部分道路处于急弯陡坡、临崖临谷临水等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高。(四)春季天气转暖,人体代谢变化,导致驾驶人容易感到困倦,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驾驶人将无法正确采取措施,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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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人、车出行流量增多,驾车出行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避免疲劳驾驶,出行前应保持充足睡眠,在行车时注意力集中,打开车窗让空气流通,行驶过程中,出现困倦、疲乏、嗜睡等“春困”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避免疲劳驾驶。2、谨慎文明驾驶,景区公路和乡村道路路窄、坡陡、弯多、弯急,驾车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安全车速,切勿超速、强行超车、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行经农村地区的平交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减慢车速,及时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车。3、拒绝分心驾驶,驾驶途中要集中警力,不要接打手机或者由于观赏沿途美景等原因而分散注意力,否则遇到险情时无法及时有效进行避让。4、出行时遇到雨雾天气要保持安全车距,减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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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勘查复杂交通事故现场时,除了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还会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条例来精准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和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主要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先通行权,像路口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车辆就侵犯了正常通行车辆的路权;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未礼让引发事故,转弯车担责。安全原则强调驾驶人行车要尽到合理观察避让义务,比如遇到行人横过道路注意避让、超车保持安全距离,没做到且引发事故就得担责。因果关系原则是看事故发生与驾驶人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比如车辆超载行驶致刹车失灵追尾前车,超载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超载车要负责。当然,实际的交通事故复杂多样,交警会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综合多方面因素精准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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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起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实例,具体分析如何判定各方责任。

案例:亓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车沿省道234线由南向北行驶至香港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遇魏某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省道234线由南向北行驶,两车在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已查证的主要事实:1.事故发生地点为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路口未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信号灯,南北方向信号灯设置有左转相位。

2.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直行绿灯信号进入路口,行至路口北侧人行横道处向左转弯,左转信号灯为红灯;轻型厢式货车由南向北进入路口,至事发时信号灯为绿灯直行信号。

3.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骑行状态;遇左转弯信号灯为红灯信号时,没有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4.轻型厢式货车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

对双方违法行为分析:1.亓某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和第二款“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2.亓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3.魏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最后确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确定亓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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