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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和集体学习研讨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7-27

7月26日,枣庄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和集体学习研讨,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丙干,局领导田传海、李杰、梁龙雨、刘勇、张鹏翔、訾晋中、徐枫参加。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组长、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陈锡金一行二人列席了集体学习会议。

在薛城区周营镇运河支队记忆馆,中心组成员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认真聆听了运河支队的感人故事,现场观看了历史实物、资料图片,重温了革命战争年代鲁南人民听党指挥、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光辉历史,对追求真理、献身革命、无私奉献的革命传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观摩学习后,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十八大以来部分内容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一路披荆斩棘、闯关夺隘,进行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走过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取得彪炳史册的历史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这一时期的历史,从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关于开展现场教学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发挥好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八路军115 师抗日纪念园、市局党性教育基地等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好各类现场教学,让全市广大民警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不断砥砺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政工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要求上来。要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纳入党史学习教育、28日党员活动日、民警教育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广大民警准确把握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