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薛城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5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到位
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11个大项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公安分局党委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即知即改、长效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肃认真的作风坚决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6月4日,分局党委召开了全区公安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枣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闫凯歌讲话精神和枣庄市委第七巡察组《关于巡察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党委的反馈意见》,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稳步推进整改工作。6月29日,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对号入座,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提升了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聚焦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公安分局党委成立了由张恩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协调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分局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的主体责任,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整改进度。分局党委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对牵头主抓的整改任务,定期听取汇报、调度情况、督导检查,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公安各基层党组织主动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从自身改起,主动抓好任务措施的落实,发挥了整改落实的“头雁效应”。
(三)聚焦整改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局党委逐一研究梳理,制定了《中共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1个大项、36个问题,提出159条具体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事项实行“销号”管理和动态管理,坚持挂图作战、倒计时推进,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及时跟进“清零”。各牵头单位切实担起责任,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支部和相关单位不等不靠、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确保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聚焦督促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强化跟踪督办,全程监督,确保整改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召开3次集中调度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进行“会诊把脉”,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工作组坚持牵头抓总,加强日常调度,把握整改进度、质量、效果,督促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五)聚焦成果运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的重要载体,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与改进工作、推进发展结合起来,把“当前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聚焦从严管党治警、队伍管理、规范用权等关键环节,围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化建设、规范执法、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了各项制度规定,形成了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政治生态。期间,共开展制度创新3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紧盯目标任务,高标准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创新政治担当不足”方面问题
1.关于“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未能入脑入心”问题
一是制定提升方案,强化理论学习。分局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筑牢政治忠诚锻造公安铁军”全警素质能力大提升方案》,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关于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稳思想之舵。巡察以来,共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举办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2期、400余人次,组织全警大讨论2次,邀请专家教授授课1次,实现了民警学习轮训全覆盖,砥砺党员民警品质,筑牢政治忠诚。二是严格督导检查,严肃通报批评。完善基层党建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对相关单位政治生活不严肃、学习计划指导思想存在陈旧表述问题,由分管领导对其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党建检查5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2个,进一步增强了党建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三是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整顿、打击处理、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执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结合起来,各基层党支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安保维稳、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方面率先垂范,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进步。巡察活动以来,先后有一名党员民警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女民警、一名党员民警被评为枣庄最美警察。四是全警上下齐心协力化解信访事项。分局党委进一步压实局领导帮包化解信访积案责任,落实每周局领导接访制度,党委成员对帮包案件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完善信访案件挂账销号、月通报、月评查制度,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五是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分局党委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议通过了《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了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委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领导责任。六是强化网络环境净化,宣传公安“正能量”。分局建立党建学习微信群,借助“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加强与报社、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等平台联系,开通“薛城公安”微信公众平台,每天发布通知通告、预警提示等内容。巡察期间,共在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宣传了公安 “正能量”,传递了公安“好声音”。
2.关于“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全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分局党委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重大项目支出一律报纪委审核,未经纪委审核批准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程序到位、监督到位。二是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制度,压实责任,确保核心职能履行到位。分局党委制定了2021年党委成员责任分工表,将任务目标全部细化分解到各党委成员,以项目化、责任化形式组织推进。推行党委成员周例会制度,及时解决了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了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积极开展“创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示范区”活动,有效遏制了电诈案件高发态势,诈骗警情同比下降;科学布警、网格巡防,“两抢一盗”警情同比下降。同时,分局党委加强科技强警,加强基层基础治理,全力推动警保联动工作,推进“天网二期”工程以及解析平台与市局平台对接全部完成,推动警网融合、警民联治,全力提升创满满意度。4月3日,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对分局实施网格细胞工程、释放基层警务新动能的做法专门批示表扬。三是担当作为,主动亮剑,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局先后组织开展“云剑” “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等专项行动,刑拘、逮捕、行政拘留人数同比上升。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执法“双清”行动,制定并下发《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度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执法“双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截止11月份,综合清仓率99.56%。四是严肃追究问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同志进行集中约谈和批评教育。重新调整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印发了《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大了内部执法监督力度。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执法为民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全方位多角度入手提升群众满意度。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有效解决了一批困扰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活动开展以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 “千警联千企”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为群众办理各类业务160件,赢得了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转发公安部修订后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并组织开展110接警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杜绝在接处警过程中伤害群众感情行为发生。继续深化“小案侦防”专项行动,建成智慧安防小区51个,筑牢了安全防范第一道防线,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机关警力全部下沉到城区派出所开展加勤巡逻,最大限度挤压了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同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转发各类防范信息120余条,受教育群众3万余名。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规范道路违法停车管理,对首次违法停车的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劝离后不再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采取粘贴《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进行告知提醒,对在未设置禁停标志路段违法停车未造成交通堵塞的,不予处罚。积极协调市政、供电等部门,召集约谈了信号灯运维公司,修复损坏的信号灯,协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增设禁停标志。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系沟通,增加停车泊位,有效解决了群众停车难等问题,最大程度方便了群众,提升了群众认可度。二是充分认识扫黑除恶重大意义,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分局党委提请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切实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常态化,将扫黑除恶工作上升为党政工程、“一把手”工程,对黑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提高战果转化率,更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关于“落实公安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到位”问题
以分局名义出台了《薛城公安分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指导意见》,细化了具体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强警、科技兴警的攻坚方向。一是严格按照改革攻坚考核办要求,考核攻坚办民警全部脱离原岗位,开展集中办公,负责改革攻坚办日常情况调度、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考核攻坚工作有人管、有人问。二是按照“一警务区一警务室”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派出所警务区规划和警务室建设的通知》,就做好派出所警务区划分和警务室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继续加大建设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照实用、实效原则,确保完成警务室全年建设目标。三是研发了警民e家小程序,积极推进“天网二期”工程,为侦查办案、治安管控、服务群众、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四是积极探索符合分局实际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警务模式,不断提升“打、防、管、控、服”五位一体的基础管控能力和打防攻坚能力。五是抓好“‘放管服’改革和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分局印发《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制定《全区公安机关“千警联千企”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放管服”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管理、调解、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开展“一次办好”“放管服”改革为契机,积极优化完善24小时多元化自主服务,全面扩大业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新增万达广场、玉兰花园、凤鸣湖公园3个“无人警局”,最大程度方便了群众就近自助办理户籍等业务。交警大队分批次对全区各派出所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了车驾管业务系统操作应用及业务培训并指派专人到各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操作系统和设备进行了维护。同时,利用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下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选择到就近派出所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到位,对干警教育管理‘宽松软’”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未扛牢压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压力传导层层递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述职述廉等组织实施。将从严管党治警纳入分局绩效评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实行廉政“一票否决”。下发《2021年度全区公安机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构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的意见》(薛公党【2021】1号),明确责任目标和责任单位,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制定出台《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推进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和民警素质养成。树立“零容忍”理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维护党纪警纪的严肃性,切实做到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逐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长效机制。与此同时,结合正在进行的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着力整治顽瘴痼疾、持续净化公安队伍,努力形成队伍管控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下发《关于调整分局党委成员分工、联系点、工作补位的通知》,对各党委成员分工、联系点及工作补位情况重新进行了调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党委成员坚决扛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盯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通过专题会议、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分管单位廉洁教育、分析研判、管理监督,确保对分管单位队伍中的违规违纪苗头,敢管、愿管、会管。对分管单位应该发现问题没发现的,在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基础上,落实倒查责任,坚决追究局党委成员分管领导责任。巡察以来,共召开分管单位会议78次,组织在职在编民警开展谈心谈话教育,确保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公安队伍作风整顿,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建立了微信财务交流群,将《枣庄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办公家具及设备配置标准》《出差住宿及乘坐交通工具标准》等财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资料上传至群文件夹,供全局民警对照学习,使广大民警了解和掌握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报销审核流程,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各单位办公经费单独核算制度,杜绝超标准配置和采购,挤占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经费现象发生。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纪检监察职能重新定位。积极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明确由纪委、督察、政工、法制、信访等部门协同承担监察职能,负责查处全区公安机关和民警违反政纪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大抓警示教育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建立健全内审制度。经分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审计组织实施”的审计监督工作格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持续执法活动财务审计、严格投资项目审计等活动,委托专业审计机关审计重大投资项目3次,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职能。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创建“大监督”格局。分局召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会,从全区社会各界聘任监督员30名,制定印发了《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全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工作,对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及时反馈。
3.关于“制度执行有漏洞”问题
一是做好取保候审保证金清退工作。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应退未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取保候审保证金专用账户积存的保证金进行认真核查,在办案系统内进行认真梳理,将应退未退保证金的信息台账下发至各执法办案单位,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进行专项整治,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依法依规及时退还;不能立即整改的,确定时限,限期销号。同时,协调银行开通取保候审保证金专用账户网银支付业务,对身在外地路途遥远不方便前来领取保证金的取保候审人,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进行网银支付退还保证金。二是规范食堂管理,堵塞监管漏洞。通过政府采购与中标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把成本核算和就餐民警的满意度列入合同条款,明确权责。确定警务保障室一名民警专门负责管理,加强就餐质量监督,更好地保障全局民辅警及工作人员就餐质量。重申《加班餐管理制度》,严格加班餐审批,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实行加班人员“刷脸”就餐。重新修订《薛城公安分局食堂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民警代表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材等进行突击检查,提高食堂供餐质量。三是规范办案场所及材料管理。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查阅台账、抽查视频监控等方式,重点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四个一律”工作情况、相关工作台账、登记表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反馈,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和整改措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区公安机关专项财经纪律整顿活动和清产核资集中行动。对各部门存在的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改。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分局各单位资产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资产进行增减处置和平台信息完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财务收支和报销流程,严格规范收支两条线,严格燃油费、差旅费等开支,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党的建设乏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的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问题清单,将党建责任层层传导到“神经末梢”。印发《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定期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力促进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举办了“警心向党、礼赞百年”党史知识竞赛及赴红色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民警的理想信念,激发了广大党员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党组织设置。下发了《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党支部扎实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机构,提升党支部整体功能,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的意见》,要求各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28日党员活动日”“ 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标准规范干部队伍配备,严防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发生。经分局党委研究,按照分局领导班子和综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对分局领导班子和综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部分人员到基层派出所,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为加强领导干部交流,分局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明确交流对象和交流范围、交流程序,激发队伍活力,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3.关于“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难点堵点问题担当不足”问题
一是实行经费缺口申报制度,派出所经费与罚没收入脱钩。自巡察组提出问题之日起我局取消了各单位罚没收入返还制度,分局足额保障各单位必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实行按需拨付。二是理顺机构关系,明确单位管理。分局向市局政治部请示了关于理顺“枣庄市第一拘留所”管理关系,市局回复由枣庄市公安局请示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管理权限。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对校车营运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整治薛城区校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告》。联合区教体局、区行政审批局多次召开会议就校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举办校车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培训班,培训24人次,提高了民警管理整治交通秩序能力。部署开展打击“黑校车”违法行为,向车辆所有人送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不得提供校车服务,并第一时间抄送至区安办、区教体局、区交运局等单位,着力构建校车管理齐抓共管格局。巡察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行动2次,有效保障了校车通行安全。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推动全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在下步工作中,分局党委将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整改不贰过的决心、从严从实的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固化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一)坚持提高站位,在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上下功夫、求突破。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压实责任,在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上下功夫、求突破。主动对标对表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拧紧责任链条,强化督办督促,加快推进速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新认真梳理,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对这次巡察发现的所有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努力做到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彻底整改到位、提高整改实效。
(三)坚持从严管党,在建立巡察整改长效上下功夫、求突破。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政治生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与从严治长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建设,着力把领导班子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推动形成从严治党治警新常态,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薛城公安队伍,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薛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0632-7623200;电子邮箱:xcfjmsk@zz.shandong.cn;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中和路999号。
中共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