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中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6个问题,分局党委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严肃对待,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将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分局先后召开党委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1次,认真领会巡察要求,研究巡察整改事项,稳步推进整改工作。6月28日,经分局党委研究,印发了《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分局党委成立了由侯伟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分局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整改进度,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分局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主动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好整改落实的“头雁效应”和“关键作用”。
(三)坚持从严整改,层层分解任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局党委逐一研究梳理,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5个大项46个问题,提出137条具体措施,并将反馈的意见落实到具体单位,制定了巡察整改时间图、任务表,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切实担起责任,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分局党委及有关部门在重点安排布置好各项整改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对思想不重视,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分局召开了1次集中调度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进行“会诊把脉”,深层次查找问题,根本上解决问题。分局班子成员对牵头整改的事项全程参与、带头落实、主动调度、一抓到底,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确保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五)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从严管党治警和从严治长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与改进工作、推进发展有机结合;把“当前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队伍管理、规范用权等关键环节,围绕党的建设、议事决策、工作纪律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了各项制度规定,抓好现有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政治生态。期间,共开展制度创新10项,下发制度性文件8个,针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34次,对问题突出的,坚决予以问责。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维稳安保、扫黑除恶、基层基础攻坚、公安“放管服”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落差”方面问题
1.关于“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党委重新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先后召开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黄坤明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培训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体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视频片。二是分局党委研究修订了“第一议题”制度,8月16日印发全体党委成员,自行学习。先后三次举办政治轮训班,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方针”总要求。三是通过加强指导督导、开展政治轮训班和强化教导员工作职责等方式,不断深化政治建警工作。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了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极大提高了民警的政治修养和思想觉悟。四是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机制建设,保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分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市中公安分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市中公安分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和《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各项规范性文件。五是坚持“网上网下一体化宣传”工作思路,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借力新闻媒体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累计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稿件8篇、省级媒体107篇、市级媒体170篇、学习强国11篇。同时积极建立微信、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宣传矩阵,扩大宣传效果。
2.关于“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制定印发了《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约谈制度》,明确了局长约谈派出所所长的各种情形。分局扫黑办安排专人每月汇总侦办的涉黑恶案件及接收的涉黑恶线索,同时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全部案件线索,摸清底数,确定倒查对象。二是深入贯彻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4月19日制定下发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千警联千企”活动方案》,并同步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伟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千警联千企”活动领导小组。实行帮包企业“一企一警、抱团服务、三级联动”三项机制,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发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类困难问题。三是制定长效宣传方案,多次开展反电诈集中宣传活动,先后走进枣庄学院、市立医院、中国银行、颐源山庄、陈庄社区、周庄社区、东山阴村、永安镇政府等地开展集中宣传工作。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已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在全区各单位推广,由人民银行牵头在全区各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推广,由派出所深入社区、学校进行推广,全面掀起全民安装反诈APP热潮,有效利用技术反诈进行预警劝阻,压降发案。深入开展断卡行动,目前已核查断卡线索118条,其中刑事处理43人;“断流”行动核查涉案人员5人;核查高铁、民航涉诈人员405人次;核查管控缅北回流人员7人,切实实现“严防形成涉诈线索漫游地、严防形成涉诈犯罪窝点地”两个严防工作目标,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人员流。四是加强禁种铲毒和网络扫毒等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侦查办案平台,加强涉毒信息研判,全面收集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扩大打击战果。截至今年上半年,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8人,新发现吸毒人员13人,强制隔离戒毒2人,查处吸毒人员37人次,破获部级毒品目标案件1起,破获集群打零案件1起,缴获毒品51克,破获涉毒洗钱犯罪1起,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缉毒绩效考评第二序列位列第一,在全市扫毒攻坚行动中,缉毒战果绝对值位列第一。
3.关于“全面深化公安领域改革创新落实不到位,离‘改革强警’的要求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内设科队工作职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撤销了保安监管大队、维稳办、民警训练中心等16个独立队室,全面规范了内设机构设置。二是5月底前在交警车管服务大厅、违法处理中心设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在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业务咨询台、自助服务区和考场为老年人提供协助叫号、查询、选号、信息录入及备考等服务,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衡山路派出所已在综合服务大厅恢复交管业务窗口,配备服务设备和工作人员,解决湖西景苑小区以外群众办理交管业务不便问题。永安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放管服”窗口已安排专人办理交管业务,配备“叫号机”。四是积极对接区网格化办公室,创新实施“警网联治”工作,联合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走访、基础信息采集、法律政策宣传、矛盾纠纷排查、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民生便民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的专业优势与网格员人熟地熟的本土优势,和镇街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有效合力。
4.关于“‘服务人民’理念树得不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于2020年3月制定下发《市中公安分局关于实施“八项工程”全面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方案》,2020年5月制定下发《全区公安机关“创省优、创满意”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八项工程”,扎实做好创安创满工作,提供了坚强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分局对各单位“创安创满”工作实行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并组织政工、督察等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200余次。对测评成绩落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创安创满”年度考评成绩排名全市后10名的派出所和帮包室队,不参与评先奖励。二是成立信访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职责,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上级部门有关信访工作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动态研判机制,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周通报、月通报制度,对当月信访案件的类型、信访人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后,总结规律特点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发现工作不负责任、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通报问责。三是组织执法民警进行学习,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对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受立案,确保不超法定期限,在分局网页“执法依据”专栏张贴《山东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范(试行)》,下一步,拟组织开展受立案工作专题培训。发挥案管中心监督职能,加强受立案监督、巡查,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进行三个“严查”,即严查警情不分流,杜绝有警不接,接警不处,警情推诿的问题;严查警情分流不受理,单位领导不审核,以及是否规范受理,是否降格处理等问题;严查受理不立案,对有效警情进行筛查、跟踪疑似案件警情的处置情况,特别关注闹事、打架类等容易引发当事人信访的警情,遏制受立案不规范的现象。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力,纪律作风问题突出”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述责述廉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6月7日,分局党委印发了《2021年度全区公安机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要求各单位,各党(总)支部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6月26日,召开全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警示大会,区政府党组成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伟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九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体民警讲了一堂深刻的廉政党课,并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分局党委拟定于12月中旬,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同时,持续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查清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组织督察大队,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警督察、网上督察和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督尽督、应查尽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名通报,并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履职开展督查。二是加强廉洁从警教育,抓住部门主要负责人、科级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廉洁从警、执法为民。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加大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鞭挞腐恶,弘扬正气,促进全警形成以腐败为耻、以廉洁为荣的良好氛围。2020年5月12日,分局聘请了181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建立了微信群,完善了外部监督机制,扩展了社会监督视野,同时也拓展了警民交流的平台。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腐的思想防线,邀请专家作廉政教育报告,并围绕报告内容积极组织研讨,谈体会、写感受。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现场教育活动。
3.关于“作风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从事文字工作的民辅警,特别是指挥中心调研室民警进行文字材料写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辅警的政治素养和文字功底。组织相关民辅警认真学习《山东省公安机关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精简文件和会议活动的通知》《枣庄市公安局党政公文处理办法》等文件,按照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准确适用文种,注意格式规范,严格制发和报文程序,确保公文高效有序运转。二是强化专题培训,分局依托“钉钉”APP,开展“每日一练”、“每月一考”模块,推送法律知识测试,在手机端即可参与考试,有效提升一线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分局将适时组织法制大队针对执法岗位、警种的执法需求,开展小课堂订单式专项执法培训,为参训人员讲授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笔录制作、讯问询问方法技巧等业务技能知识。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基层所队建立加油、维修事前审批制度,设置先行审批程序,无审批不支出,建立档案,一车一档,规范管理。6月26日,召开警务保障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各单位认真遵照《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责令交警大队于4月23日与租赁公司解除租赁业务,将租用的两辆社会车辆归还租赁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在立即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民辅警能力素质。严格执行市局、分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坚决杜绝违规租赁借用车辆问题发生。三是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明确安保期间不再报销因公出差给予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内差旅费管理的通知》,对市内差旅费报销事项进行了规范。严格燃油费报销管理,要求作为报销凭证的燃油类发票票面须注明加油的公车牌号。严格执行《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作为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内的公务用车燃油费,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党委研究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伟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成彬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的分局党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在机关党委设立办公室。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分局党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完成分局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管理,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党组织书记(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三张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各单位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制度,其中《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党委工作规则》第四章议事决策中对集体议事制度的规定、范围、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原则、决定执行等进行了详细规定,2021年7月分局将上述文件在制度汇编中印制。自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分局党委集体议事决策总计3次,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四是分局于8月16日下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实施细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学习或工作研究。5月初,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学习,并主动联系实际,从公安工作角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6月中旬,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就学习成果结合公安职能进行贯彻落实。7月下旬,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系列活动,立足公安实际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分局党委通过学习调研分别于5月13日、6月22日、7月26日组织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于5月14日召开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5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专题工作进行研究、研讨、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分局工作实际,为建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研究制定《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从组织设置和班子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监督管理、发展党员工作、阵地建设、党建日常工作推进、围绕中心开展党建工作等7个方面28项作为基本考核内容,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水平。基层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考核统筹开展,推动全局机关党建工作提档升级。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同时,分局对基层党组织先后开展7次督导,及时掌握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动态,从基础党建和特色党建两个方面,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做到以点促线、以线带面,强化了分局机关党建工作,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规定,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机关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每月2次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主题,结合“我来讲党课、学英模、谈感想”等活动倡导形式多样化。自2021年6月以来,分局各基层党组织共召开支委会53次,党小组会22次,党员大会7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8次,讲授党课20次;积极组织谈心谈话活动14次279人,起到了相互提醒、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拉近距离的良好效果。四是严格按要求规范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分局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对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等严格把关,对述职报告内容进行有效核实,认真审核。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进一步规范各党支部委员会人数,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配备。特警大队党支部(原十三党支部)和禁毒大队党支部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分别于8月13日、8月18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增补选举产生了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交警大队党总支部委员会于7月28日整改为8名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总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于8月16日对8名委员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分局各派出所副所长配备职数和人员年龄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制定方案,严格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超职数配备副所长进行调整、消化。6月22日,对年龄超过50周岁、因身体情况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33名副所长予以免职,对2名副所长予以调整交流。目前,全局10人以上派出所14个,配备副所长52名;10人以下派出所1个,配备副所长2名,分局各派出所副所长配备符合规定;对拘留所干部任免问题向市局请示汇报,现已全部免职整改。二是认真梳理辅警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分局人员名单,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暂行办法》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做好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目前已完成106名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三是针对辅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分局筹备搭建了警务辅助人员钉钉管理平台,内设学习平台、考勤签到、工作周报、绩效考核等内容,进一步促进了辅警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升,辅警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规范。
(四)“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敷衍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区所有村干部再梳理、再政审,对举报的涉及村干部的问题再梳理、再调查、再核实,针对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此项工作为长期性工作,目前已排查政审村干部205名,对涉及村干部的20余条线索进行复核。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机制建设,保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分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市中公安分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市中公安分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和《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各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夯实组织保障。
2.关于“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虚假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强化执法监督,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二是对涉法信访案件,按照《枣庄市公安局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时转法制、纪委等部门,开展评查、调查。通过有责信访责任倒查追责,有力助推信访案件化解率和办结率双提升。三是7月13日,分局以文件形式印发了《信访事项化解处置九项措施》,探索建立所队办案民警到信访部门轮值锻炼等机制,及时发现易引发信访事项的执法问题。
3.关于“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令纪委为牵头部门,严格按照2018年市局印发的《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重新梳理汇总,从45条具体问题中梳理出32条共性问题,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并下发到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问题台账。截至目前,针对32个共性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99条,27个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将持续跟进整改。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双清”专项行动,促进刑事、行政案件办结率提升,推动执法“双清”常态化,持续推进执法“双清”活动深入开展。在分局网页设置执法“双清”专栏,实时通报《市中分局执法“双清”专项行动进展统计表》,并将“双清”专项行动纳入2021年度各执法单位执法质量考核成绩。三是分局案管中心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对接处警流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严控警情不分流、严控分流不受理、严控受理不立案;行政、刑事审核组分别推进行政、刑事案件清仓工作,确保警情清零,逐步推进积案清仓。四是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凡是符合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条件的一律快办。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努力,在抓巡察反馈意见钉钉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受客观条件和因素的影响,在行政刑事受立案超期限及取保候审金清理、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培训、反诈中心建设、长期借款清理等项目,还没有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巡察结束了,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工作标准有所降低,导致巡察整改措施落实上打了折扣。在具体措施落实上,缺乏硬性要求和倒逼机制,缺少有效监管办法,系统内层层落实整改责任的力度还不够。二是工作部署不全面。主要表现在重点工作和整体工作统筹不全面,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上,在抓全面整改上思考不够,没有真正实现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的两融合、两促进。主动开展巡察反馈问题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少,对一些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也影响了整改实际效果。三是巡察结果转化不明显。巡察整改与具体工作结合不紧密,在“准、狠、韧”上还需持续发力,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中公安分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努力推动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对标对表,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坚持抓紧抓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到位。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紧盯不放,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办措施,加快推进速度,以“整改子”精神紧抓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扩大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强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做到公安工作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从严管党治警新常态,真正做到执法执勤公正规范、警务服务便民高效、队伍内部风清气正,全力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部署贡献“公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2--3657521;邮政信箱: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中路39号,邮编277102,收件人张鸿雁;电子邮箱:zzszgajw@163.com
中国共产党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