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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2-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要求部署,将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召开党委会专题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丙干任组长,市局其他领导同志任副组长,22个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问题整改的领导。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印发了《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46条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共制定整改措施116条,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每两周调度整改完成情况,督促指导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注重标本兼治,把“当前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新制定规章制度21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3个,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问题突出的,坚决予以问责处理,形成了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1.关于思想武装不及时不深入,政治建警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9日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筑牢政治忠诚锻造公安铁军”全警素质能力大提升方案》,按照全警覆盖、分层分级、集中脱产的原则,组织全警参加不少于1次政治轮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警政治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丰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7月26日,组织中心组成员赴周营镇运河支队记忆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的新理念、新战略、新要求的学习,4月份以来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论述,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7次,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三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局党委成员职务调整和领导分工,6月10日及时对市局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37日和629日两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由市局领导带队,于7月12日至15日组织巡回指导组深入市局各单位,督导检查学习情况。

2关于人民立场树得不牢,服务人民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6月28日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枣公通〔2021〕50号),制定8条有力措施。713日印发的《2021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局直部门(单位)绩效评价方案》(枣公通〔2021〕52号)对相关责任单位,设置了明确的满意度考核指标,相较去年提高了考核分值和分差,导向性更加明确。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了15项“放管服”重点任务,实现“全市通办”事项54项,推出60条户籍业务“一次办好”清单。在全市70余个派出所、警务室,设立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窗口,实现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和免检车辆申领检验标志、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等16项高频服务事项进驻。建设“e动车管所”流动服务车,现场提供20余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强化公共安全审批监管,提升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为企业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三是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会议,研究制定下发《全市“无诈”社区(村居、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建立健全通报制度,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组织开展“十个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反诈手抄报,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反诈课堂,发放宣传手册等,6月份至今已经开展了7项活动。8月12日召开了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会议对打击新型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抓防范、强治理、降发案”专项行动,实现全市8月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环比下降深入推进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工作,加大领导接访下访频次力度。加大督导督办力度,建立信访、督察、法制与涉事警种部门灵活结合的“3+N”专项督导模式,6月底至8月份信访督察成立联合督导组分赴各分(市)局开展信访工作专项督导,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成效。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平安建设压力较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联合市教育部门重点对校园周边缺失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梳理,协调推动各区(市)政府和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加快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打通隐患整治“最后一公里”。二是于7月27日至9月15日在全市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一行动。目前共检查相关从业单位140家次,指出安全隐患14条,整改14条。三是部署开展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大会战、“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专项行动,以入室盗窃、扒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电动车、“两抢”、接触式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盗窃等“小案”现场勘验,落实“一长四必”要求,对“盗抢骗”案件现场“必勘、必采、必录、必比”,提高现场痕迹物证提取率,确保每起案件证据确凿。四是注重内部挖潜,持续补充基层警力6月以来,市中分局选派12名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薛城分局36名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固化警力下沉机制,今年招录的民警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单位。

4.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有短板,‘互联网+公安政务’实际效果欠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交巡警支队便民利企服务发展8项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9项措施,全面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服务保障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积极落实“放管服”措施,完善查验区建设,不断优化查验流程,一窗通办登记业务,一进一出业务大厅办结业务,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6月7日组织相关警种将便民业务网上办理事项深入开展排查,第一时间将上级政策允许因系统原因造成不能网办情况进行梳理和整改,目前已将“咨询申请证明开具”网办事项恢复正常。梳理出的因上级政策调整造成不能网办的3起业务,正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恢复,对短时间内上级暂不允许市级公安机关网办的出入境业务服务事项均注明原因,待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后及时上线恢复。建立定期运维自查机制,定期对网办事项系统软件进行巡查测试,确保系统稳定,有效保持了网办服务事项正常工作状态。认真落实《关于推广应用枣庄公安“云上户政”网上办事平台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枣庄公安微警务”“云上户政”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网上便民业务受理。对“云上户政”网上办事平台功能进行了优化,增设了“超期预警”“事后回访”功能。四是针对交通管理平台跨省异地转递数据增多、交换不及时的问题,对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升级,功能进行了优化。

(二)“管党治党不够严格,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方面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和《关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印发《关于构建新时代枣庄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党委抓总、权责明确、执行有力、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二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900余人次,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对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和苗头抓早抓小,及时给予批评和纠正,发提醒建议书20份。三是415日印发了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情况,与各分(市)局、市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压力,形成共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四是召开警示教育会4次,印发违法违纪通报2期,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加强个案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外部监督,两次邀请行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参加活动,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独特优势,当面征求意见建议。

2关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畅通转交督办渠道,建立由信访、法制等部门组成的常态化协调对接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解决。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组织执法质量考评,加强对信访案件考评,着力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注重日常监督管理,督导执法问题整改,考评中出现的执法问题由市局法制支队进行跟踪督导整改。三是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较大执法问题需要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通报批评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四是4月1日高速交警支队制定了《高速交警支队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执法”专项活动,发现问题2条并及时整改到位,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五是针对交通非法中介存在的问题,在车管服务大厅设有值日警官,提供免费导办服务、免费复印、免费拓印车架号,最大限度压缩非法中介生存空间。联合办事处、城市管理和车管所驻地村两委开展不同规模的非法中介集中清理行动10余次,累计清理非法中介聚集点20余处,驱离非法中介100余人次。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开展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有奖举报制度,对有关线索,由纪检部门牵头,立即开展调查,对涉及的民警、辅警坚决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3.关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查纪律作风,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采取交叉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严查“禁酒令”执行情况。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印制并发放了承诺书、警示卡和《致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亲属的一封信》。对值班备勤、内管管理等进行暗访并制作了专题片进行播放警示,会风会纪和队伍纪律作风明显好转。二是科学制定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指标分值,在从严治警考核中,细化增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考核;在重点工作方面,细化增加了“创省优、创满意”和“两个大抓”的考核项目。三严格落实1月14日印发的《关于构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的意见》(枣公党〔2021〕2号),采取单位个人自查和相关职能部门排查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思想政治、岗位职责、遵规守纪、内外部环境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加大对各单位考勤情况监督力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及无感知考勤系统,建立与督察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考勤管理,每月下发一次考勤情况通报,从3月份巡察组进驻至今,已经下发5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警告处分1人。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所有涉案资金台账整理规范,6月25日按照程序将相关涉案物品连同相关台账移交给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并定期拷取台账备存,以保证涉案财物管理更加合规合法。指定一名民警专职管理涉案资金。二是聘请了旭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款,约谈具体经办人,清理历史遗留的各种挂账,确保以后每年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应收应付款项准确无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违规问题的出现。三是严格执行《市局修车保养管理规定》要求,警务保障处指定专人对修车事项进行监督,确保申请单与维修单一致。市民警训练中心已经通过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对物业和食堂进行了公开招标,委托枣庄兴邦物业有限公司代为购买食堂食材,开具发票,定期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购买食材资金进行审计,坚决杜绝培训就餐支出未附发票问题的发生。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标准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统筹考虑干部队伍年龄层次和专业结构,注重干部队伍的“老中青”结合。按照梯次配备的工作原则,今年7月份提拔调整的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6岁。通过不断优化调整,各分(市)局领导班子基本实现了至少配备一名年轻干部的目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各个年龄段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二是强化监督,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时按照规定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主动接受监督。是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分批次有计划地组织103人次执法勤务、警务技术序列职级晋升工作,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2.关于“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锻造公安铁军尚需提升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向市委编办汇报沟通,争取公务员年度招录计划不低于每年自然减员数量,扭转警力负增长的局面,确保能够及时补充警力,保持公安队伍年龄、专业良好结构,适应现实工作需要。二是起草了《枣庄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日常管理、考核、层级管理、教育训练、奖励、轮岗交流、保密管理、责任追究及退出机制等具体要求,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强化新招录辅警的岗前培训,工作中注重加强经常性党纪条规教育。是研发了枣庄公安英才考核评价系统,先后举办“枣庄公安月讲堂”6期、推荐59名枣庄公安英才参加齐鲁公安英才评选,不断提升现有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出师徒制,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重点培养一批学历高、专业性强的专业人才,强化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对各警种急需的人才专业及数量进行统计摸底,在争取公务员招录计划的基础上,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机制的实施方案》(枣公机党〔2019〕11号)要求,采取日常抽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强化党建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9月1日至2日,市局组成专项督察组先后到8个分(市)局及15个基层所队、市局机关35个党支部通过查看公安内网党建队建网页、登录“灯塔-党建在线”支部活动、实地现场查阅党建学习记录和民警学习笔记、与民警座谈等方式对8月份主题党日和市局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学习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二是丰富活动形式,市局党性教育馆于6月28日揭牌开馆,组织党员分批参观学习,通过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观看红色电影等系列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三是每月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将每月需要完成的党建工作如召开党员大会、讲党课等详细列出,督促按时完成规定动作。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系统不彻底,漏洞短板仍然存在”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警政治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将重温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等列入7月份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切实掌握其核心要义,吃透精神实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精简文件会议。严格规范红头公文适用范围、制发主体、签发流程,严控发文规格、文件篇幅。2020年制发文件75件,其中上半年30件,今年上半年制发文件24件,同比下降20%。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报备制度,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开到基层所队室的视频会议,如没有新的具体措施原则上不再另行开会。2020年召开会议19次,今年上半年召开8次。三是对市局近两年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5月18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强化监督检查,严禁违规用车。四是严格落实《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小案”侦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防范防控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全面部署推进我市智慧安防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更多“零发案”社区、村居目前,全市已建成智慧安防小区328个,覆盖率达到83.46%。五是有针对性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组织全市基层派出所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劝阻工作培训会议,指导基层派出所加大防诈知识宣传,配套跟进防范劝阻打击等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共成功劝阻40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四联”工作机制为牵引,持续深化警种联动、警民联防、警保联控、警网联治等举措,切实筑牢可防性案件防范打击屏障。

2.关于“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不深入,交巡警支队党委整改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再次强调2020年11月修订完善的《中共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员会议事规则》《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委会与支队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界限,进一步明确议事内容,严守议事则,杜绝以党代政的问题。巡察以来召开党委会13次,支队长办公会7次。二是支队2021年5月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枣庄市公安机关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加强对公文处理易出现问题环节的审核、监督,精准使用党委发文与行政发文形式,严格规范党委文件、行政文件适用范围、制发主体及公文格式,确保符合行文规定,切实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6月4日,交巡警支队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要求坚持和完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把其作为年终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对报送的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由政治处主任负责审核,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负责把关,确保不出现工作雷同、内容重复等问题。四是支队于3月6日下发《关于加强执勤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工作,切实提高上传数量和时长,确保音视频在48小时内上传。在支队网页设立执勤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通报专栏,按照整改要求每十天对全市公安交警系统进行一次统计排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按照既定方案,经过3个月的扎实工作我们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政治建警,强化使命担当,加快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枣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一)坚持从严整改,继续推进任务落实。认真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建立销号制度,深入推进,争取尽快完成整改。

(二)注重根本长远,继续抓好建章立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强化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三)严格督查问责,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对思想不重视,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市局党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656328;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电子邮箱:sgajjgjw@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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