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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获得这项全国荣誉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1-15

1月1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发布了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其中,枣庄市公安获得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山东获奖单位)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

山东省公安厅特种任务工作站

山东省青岛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山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山东获奖个人)



贺广文  山东省委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处

张锡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执法大队

王永刚  山东省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扫黄打非”工作科

颜   正  山东省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鞠传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市文登区分公司

刘金祥  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此次共授予175个单位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4位同志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表彰决定提出,希望“扫黄打非”战线的全体同志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知重负重、攻坚克难,敢于斗争、勇于胜利,坚决筑牢国家文化安全防线,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