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获得这项全国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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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5
1月1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发布了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其中,枣庄市公安局获得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山东获奖单位)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
山东省公安厅特种任务工作站
山东省青岛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山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山东获奖个人)
贺广文 山东省委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处
张锡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执法大队
王永刚 山东省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扫黄打非”工作科
颜 正 山东省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鞠传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市文登区分公司
刘金祥 山东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此次共授予175个单位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4位同志2021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表彰决定提出,希望“扫黄打非”战线的全体同志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知重负重、攻坚克难,敢于斗争、勇于胜利,坚决筑牢国家文化安全防线,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