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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5-26

5月25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执法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法治公安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清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勇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在家局领导、市公安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员;各分(市)局局长,分管法制的局领导,法制大队长;“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责任追究规定》《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命名“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颁发了奖牌。薛城分局、滕州市局刑侦大队、高新区分局张范派出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执法质效放在全局工作中来抓,“345”执法管理机制受到省公安厅充分肯定,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表现先进集体,法制业务考核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会议强调

法治公安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远性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对去年以来执法质效提升工作的延续和深化,也是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更是服务和保障我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要突出结果导向,切实增强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效性持久性。

一是组织推动要扎实。警种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收集研判各类执法问题,强化执法质量的监督管理,着力构建由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有关监督部门具体督导的执法“大监督”格局。

二是责任链条要严实。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警种责任、法制部门和法制人员责任、办案民警责任“五大责任”,形成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

三是督导问效要求实。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要求,科学优化考核工作。督审部门要会同法制等警种部门强化监督,及时发现整改影响执法质量的各类问题。


会议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把握战略主动,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突出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系统性、针对性。

一是在整改突出问题上“加力度”。问题查摆要加力,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排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措施要加力,全面梳理排查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找实。过错追究要加力,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将执法办案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以责任追究倒逼规范执法。

二是在完善管理机制上“提速度”。要加快规范执法全流程管理,深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健全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打造执法办案“一站式服务超市”。要加快完善执法全过程监督,优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疑难案事件专门研究委员会运行机制。要加快推进执法智能化应用,实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三是在做强执法主体上“添温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人才等方面,持续推动执法主体建设“升温加热”。严格落实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职、严格执法。

各分(市)局在家班子成员、科所队长、法制员,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在各分(市)局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