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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 你有一封文明交通倡议书,请查收!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2-27


倡   议  书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冬季历来是交通事故多发期。近期,气温骤降,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道路通行条件受限,交通状况复杂,安全隐患增加。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冬季攻势“百日行动”。行动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消除现实风险、解决突出问题、遏制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此,枣庄市公安局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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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机动车时要礼让斑马线,不开情绪车,不开“霸王”车,文明使用车灯、喇叭。遇有堵车,不乱穿插,依次有序通行;行人和非机动车要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行人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隔离设施、不乱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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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积极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法驾乘”的交通习惯;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指挥引导,主动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劝导监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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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交通陋习


 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摒弃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电话或抽烟、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及随意穿插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陋习。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为我市平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枣庄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