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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和枣庄市公安局校局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0-14

10月12日,山东警察学院和枣庄市公安局校局合作签约仪式举行。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毕可志出席仪式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清彬出席仪式并致辞。

仪式上观看了山东警察学院宣传片,双方领导共同签订了《山东警察学院 枣庄市公安局合作框架协议》,启用了山东警察学院教学实习基地。

朱清彬指出,要注重优势互补,秉持共赢理念,优化顶层设计,细化合作内容,打造校局合作新样板。要聚焦实战需求,全力建设一流实习基地,合力打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集中开展警务理论与实战课题研发,丰富人才培养新模式。要坚持双向互动,加强沟通交流,统筹做好警院教师来局挂职锻炼、开展警务实践活动保障工作,构建常态化合作新机制。

毕可志指出,山东警察学院与枣庄市公安局开展校局合作,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公安教育综合改革与实战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双方必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围绕党建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课题共研、文化共创等方面,积极推动公安教育与公安实战全方位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毕可志一行还先后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党性教育基地和民警之家等参观调研。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徐枫主持仪式。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吕绍忠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仪式。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