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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40余万元∣枣庄警方成功抓获一名以帮找工作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9-11

2020年8月25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刑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男,薛城区邹坞镇人)。经查,自2018年以来,于某某以有熟人能帮助他人办理工作为由,先后诈骗朱某某数次,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



案件经过

经了解,2017年年底,朱某某自营打印社期间,认识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于某某得知朱某某的儿子王某某想找份工作这一消息后,称其认识铁路部门的熟人,能帮助安排王某某到铁路部门工作,但是需要“打点费”26000元,有女生也可以办理,"打点费"21000元。

 经过亲戚、朋友之间散播,先后朱某某的多名亲戚朋友均通过于某某“找工作”,并向其交了相应价格的“打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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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某某诈骗案件相关笔录

看到朱某某非常容易上当受骗,于某某又编造“将其在济南的房子卖给朱某某”、“为朱某某儿子打点各种惹祸事宜”......等理由,多次对朱某某实施诈骗,2.1万、2.4万、5万、13.5万......累计诈骗金额高达40余万元。直至朱某某将自营打印社卖掉,被骗的倾家荡产,才选择了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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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朱某某及家人向办案民警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抓获归案,在摸清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的活动范围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青岛市市南区,而当时受第八号台风“巴威”的影响,青岛地区正是狂风暴雨,且前往青岛的列车和路段均晚点五六个小时以上或封路。8月25日抵达青岛市市南区的抓捕地点后,浑身湿透的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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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诈骗朱某某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人生没有捷径,只有脚踏实地。花钱“找关系”不可取,请不要盲目轻信他人,给骗子留下可趁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