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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分局破获特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9-28

近日,薛城分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合成作战中心、永福派出所等部门联合作战,经过1个多月的奋力攻坚,分别转战上海、广东等省市,抓获制售房产产权证、工程设计资质证、特种从业人员资格证、学历证等伪造证件的犯罪嫌疑人6名,成功破获“7.19”特大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摧毁一条利用互联网制贩假证公文印章的黑色产业链。

捣毁地下制假窝点3处,查获各类假证成品、半成品6000余本,收缴伪造印章模具4000余件,电脑、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6台。

案件回顾:

7月19日凌晨2时许,永福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路边两名妇女朱某山、朱某良(均系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形迹可疑。经询问盘查,巡逻民警从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学历证、房产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各类伪造证书10余件。

根据朱某山、朱某良供述及提供的上线“涞生缘”(网名)等相关线索,永福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民警顺线追踪,迅速锁定了“涞生缘”实为犯罪嫌疑人朱某生(男,湖南省双峰县人)。8月5日,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朱某生当时的活动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经过一天一夜的连续工作,成功将朱某生抓获归案,并同时比对研判出与其关联的广东省汕头市另外两个窝点。

8月8日,办案民警再次兵分两路,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分别将犯罪嫌疑人朱某芳(女,41岁,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樱花园居民)和谭某(男,31岁)、邓某梅(女,31岁,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兴路居民)夫妇抓获。

警方提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意买卖国家机关、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已经成为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 给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广大市民千万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市民正确的做法应是:

一、切莫以身试法。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国家机关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

二、要主动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买卖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因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秩序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