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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14日,我市开启静音护考行动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6-02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

2022年中高考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后首批重要的统一考试活动,为贯彻落实新《噪声法》有关要求,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市将全面开启“静音护考”行动,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杜绝噪音,为考生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6月14日停止夜间建设工程施工(除批准允许的抢修、抢险作业外)。高考期间(6月7日-6月10日)、中考期间(6月12日-6月14日),在考场周围凡产生噪声干扰考试的建设工程施工应该停止施工作业。

(二)工业生产应当符合厂界环境噪声标准。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不得从事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高考期间,考场周围凡产生噪声干扰考试的工业企业应停止使用相应的设备、车辆、机械等。

(三)严格控制校园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广场舞、街头游园演唱、沿街叫卖的小喇叭流动车、经营性场所开业庆典、临时宣传(演出)点、婚丧嫁娶等偶发性噪音产生源头。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严格控制各类货车大宗货物运输、装卸、处置噪声扰民。

(五)中高考期间,昼间以各学校周围为重点监控区域,夜间以居民住宅、科研文教集中区为重点监控区域,各级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枣庄市生态环境

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