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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开始!山东公安启动中小学生“集中办证月”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4-26


山东省公安机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省公安厅决定5月份启动“集中办证月”活动,组织全省户政部门集中开展为中小学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山东公安各级户政部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推出更多更贴心、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举措,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结合户籍业务“跨省通办”和户籍类电子证照的应用,进一步优化简化办证流程。凡省内异地就读的学生,可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电子证照办理身份证,不再要求提供实体证件;对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换)领的(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可引导学生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全程网办”。对省外户籍的办证学生,首次申领证件的可参照“跨省通办”的要求,申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证件的,可凭居住证电子证照申领居民身份证。


“集中办证月”期间,全省统一建立“绿色通道”,对受理的制证信息,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签发。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和济南、青岛制证所第一时间制证,第一时间发放,一周内完成证件制作并通过EMS专递方式发至受理地。受理地公安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集中发放、送证上门等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将证件发放至学生手中。对情况特殊,急需用证的单位和学生,制证单位将根据各地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服务。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丰富宣传手段,引导中小学生利用网上或网下参与居民身份证办理。学校驻地派出所要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因地制宜的通过警校联合、学生专场等各种形式做好在校学生集中办证。同时规范窗口服务,采用延时、措施、预约等方式为辖区学生办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