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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证月”来了!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5-08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安排,5月枣庄公安启动“集中办证月”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采取集中办证、绿色通道、学生专场、延时服务等形式,集中为中小学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最大限度解决学生“上学没空办、放学没处办”现实问题。

服务群体


年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适龄中小学生。
其他有意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中小学生。


服务方式


“集中办证月”期间,全市户籍窗口“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采用延时、错时、预约等方式为辖区学生办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换)领的(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到期换领、丢失补领的可就近到任一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户籍地为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吉林、浙江、海南、上海、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的居民,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实现“跨省通办”。


申办材料


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

换领身份证: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丢失补领:本人申请


证件费用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到期换领工本费2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工本费40元/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


注意事项


请穿着深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制式服装。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遮挡眉毛,盘发不要过高,请勿焗染过于鲜艳发色。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自然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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