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证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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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8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安排,5月枣庄公安启动“集中办证月”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采取集中办证、绿色通道、学生专场、延时服务等形式,集中为中小学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最大限度解决学生“上学没空办、放学没处办”现实问题。
“集中办证月”期间,全市户籍窗口“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采用延时、错时、预约等方式为辖区学生办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换)领的(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全程网办”。
到期换领、丢失补领的可就近到任一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户籍地为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吉林、浙江、海南、上海、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的居民,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实现“跨省通办”。
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
换领身份证:本人申请,原居民身份证
丢失补领:本人申请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到期换领工本费2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工本费40元/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
请穿着深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制式服装。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遮挡眉毛,盘发不要过高,请勿焗染过于鲜艳发色。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自然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