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家门口的派出所”、“社区里的交警队” | 枣庄公安召开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
7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市中分局召开,部署推广车驾管业务进驻派出所工作。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梁乙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健,市中区委副书记孙海鹏,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龙雨,省公安厅车管所副所长吕霆出席会议;各分(市)局和市局督察支队、宣传处、科信支队、治安支队、交巡警支队、攻坚改革考核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到市中分局解放北路派出所、东湖社区警务室和永安派出所,实地观摩了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警局、无整车编码电动自行车打码上牌、社区警务室及交警中队建设等工作情况,观看了市中分局专题片,听取了市中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介绍。
黄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中分局试点推进车管业务进驻派出所“一门通办”的经验做法,要求各分(市)局认真学习借鉴、全面推广。一要紧锣密鼓推进。结合辖区实际,倒排工期,确保近期全市派出所全部实现车驾管业务进驻。二要强化协作配合。统筹谋划办公场所优化、服务窗口设置,抓好业务培训。三要坚持放管并重。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严格业务审核审批流程,查找不足,确保真正落地。四要深化改革创新。紧扣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大胆探索实践,深入推进材料减免、一证即办、一窗通办、便捷快办,不断推出更多惠民利企新举措。五要强化跟踪问效。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价,经常性开展督察督导,推动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梁乙金指出,枣庄公安持续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动车驾管业务进驻派出所,聚力打造“家门口的车管所、社区里的交警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范华平副省长“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的具体行动,为全省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下一步,思想认识要再提升,改革任务要再落实,改革步伐要再加大,业务监管要再强化,全面加强车驾管工作,干出实效、走在前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