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项无差别受理!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布
作者:
来自:山东公安
时间:2024-12-27
为深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服务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标准化提升”,山东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部署各地严格规范执行标准,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环境。
12月27日10:30,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张月波发布相关情况,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总队长张青青、交警总队总队长刘大为、治安总队政委李清华、禁毒总队副总队长王炎出席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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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清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对照公安部、省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公安政务服务范畴划定为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省市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各项内容。
《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实施层级、办理场所、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关键要素,确保同一事项在全省各地同标准办理。
《事项清单》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环节、增强便利度,推动实现办事方式多样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降低制度性成本、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