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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公安交警大队关于调整部分道路限速的公告

作者: 来自:市公安局 时间:2019-07-24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安全和驾驶人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限速测速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将部分道路限速进行调整如下:

1.G206国道临沂与枣庄界至枣庄市中与峄城界路段,由原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

2.原S345省道市中与峄城界(仙台山小镇南)至北外环转盘路段,由原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

3.原枣曹线西昌路至市中与高新区界路段,由原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

4.西昌南路(原S244省道)汇泉路至市中与峄城界,由原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

上述调整限速路段内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19年7月29日始启用。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