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户籍派出所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见释义)。
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户主、直系亲属)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办结后由申报人当场签字确认《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签字的委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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