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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落户须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12-24

办理机构:

全市公安户籍派出所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见释义)。


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户主、直系亲属)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办结后由申报人当场签字确认《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签字的委托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