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通行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员的科学管理,方便群众出行通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疫情防控科学化、精准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通行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健康通行码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力支撑。电子健康通行码是以个人真实数据为基础,通过个人自行在线申报,结合防疫大数据信息核验后生成的个人专属二维码,是疫情防控期间个人日常出行的电子比对凭证,也是疫情防控查验的重要依据。我市电子健康通行码已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与各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信息实现互信互认、一码通行。
二、主动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向民众开放,本市户籍人员、 返(来)枣人员和常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主动申领,确保做到“一人一码”、全员覆盖。对于不便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的老人、儿童、中小学生等,其家庭成员可通过“为家人代办”模块绑定电子健康通行码代为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码,与电子健康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
三、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方式:1.进入“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APP等,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做出承诺,经系统数据比对等综合判定后自动生成电子健康通行码。2.打开/下载支付宝APP,完成实名注册,从支付宝首页点击“健康码”,进入“健康码申请”页面,按提示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后,点击“通行码出示”查看电子健康通行码。
四、实行电子健康通行码亮码通行制度。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点景区、医院药店、公交车站、文化体育场馆、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均须实施查验管理、亮码通行,无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不得进出。广大群众要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自觉配合查验。
五、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须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严禁虚假申报或冒用他人电子健康通行码。对不如实申报、隐瞒虚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守护健康,人人有责。为方便您的出行和生活,请尽快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健康山东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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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