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招聘辅警100人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联合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警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应聘特警辅助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身高不低于1.7米,女身高不低于1.6米,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病史和无肢体功能障碍;3、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2020年7月前取得);4、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20年7月1日前具有),退役军人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不受户籍地限制。(1)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9)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17:00止。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具体请从:枣庄市峄城区政府网站(www.ycq.gov.cn)、“枣庄龙腾人才网”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zlt118@126.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以现场确认为准。《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并在表格中正确位置及邮件附件中分别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职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职位条件现场进行审查、目测及身高、视力检查。1、报名确认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2、报名地点: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业务技术楼 (峄城开发区科达西路东首)。(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留存原件一份;(4)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5)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账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9)专业技能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4、现场交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体能测评考务费每人70元。5、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在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结束后,对体能达标的应聘人数少于聘用计划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勤务辅警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的成绩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成绩并列的,再按10米×4往返跑成绩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的人员范围为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复检不得在同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提出聘用意见,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关于贯彻枣政办字[2017]24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意见》(峄政办字〔2017〕)等相关规定执行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不低于1550元,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由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0632-7727217(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0632-5101069、3186318(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