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通告如下:
一、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且符合新旧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必须到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点进行登记挂牌。
二、2020年9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电动二轮车临时号牌备案登记业务。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正式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未登记挂牌并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电动摩托车车主应尽快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交强险等相关凭证前往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14日
枣庄市115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方便您挂牌 网上登记挂牌也同步启用 37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17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22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15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10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8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6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点击看大图) (一)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于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现场办理,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二)办理临时号牌,可网上自助申领或现场办理。 1.长按二维码关注“枣庄交警”微信公众号。 2.点击左屏幕下方【微交警】——【电动自行车登记】。 3.点击【确认接收】。 4.点击【过渡期临时号牌申请】。 5.录入车辆信息 。 1、骑电动自行车需要驾驶证吗?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但驾驶电动摩托车,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2、行驶证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 电动自行车登记没有纸质行驶证,使用电子行驶证,车主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使用。 3、电动二轮摩托车可以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吗? 不可以!应当按规定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上路行驶。 4、需要邮寄的,费用怎么办? 所需邮寄费用由所有人支付。所有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的,在公众号登记系统里选择邮寄方式时,系统会提示交纳邮寄费,支付成功就可完成申请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