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 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20年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
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20年我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确定,现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2020年10月27日进行体检。请各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认真查看附件,并于当日7:30准时到枣庄市公安局院内(光明大道2277号)集合。
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均为原件)及个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按照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要服从指挥,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即日起注意清淡饮食、禁酒;尽量不服用药物(请遵医嘱)。
4、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
5、穿着衣物要简洁,上衣不得带有饰品、首饰。女性不穿连衣裙,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
6、做尿常规检查时,请取中段尿(先排出部分尿液后,再留取标本)。
7、自带体检费480元交体检医院,由医院统一出具正规发票,请体检人员提前准备好现金。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2020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0年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0年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2020年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
枣庄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