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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车辆此区域禁止通行!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2-23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峄城区主城区的交通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并结合峄城区路网发展的实际状况及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含中型)、牵引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黄色号牌车辆以及拖拉机等农机车辆(以下简称限行车辆)在峄城区主城区通行的区域、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区域

S241临徐线自坛山路路口至峄城南环路与底吴路路口路段以西,S318郯兰线自峄城南环路与底吴路路口至G206威汕线路口路段以北,G206威汕线自S318郯兰线峄城南环路路口至峄城榴园立交桥路段以东,G206威汕线峄城榴园立交桥东出口路段与解放南路交叉口以南、峄州路(含)、坛山东路(含)以南,以上路段连线形成的区域为禁行区。


二、 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的时间

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运输要求,禁行区域内:科达路自西沿河路路口西口以西至G206威汕线路口路段、解放南路自云端大数据产业园西进出口以南至S318郯兰线峄城南环路路段、跃进路自解放南路路口至G206威汕线路口路段,限行车辆实行每日06:00—21:00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福兴路自枣庄一中墙西十字路口(七里山村至桃花村道路与福兴路交叉口)以西至G206威汕线路口路段限行车辆实行每日05:00—23:00禁止通行管理措施;其它区域实行禁止限行车辆通行管理措施。

禁行区域内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禁止限行车辆管理方式

1、禁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单位确需使用限行车辆、物流配送货车的,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规定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2、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通行证件,以下窗口及途径可以受理办理申请。

(1)G206威汕线与科达路交叉口,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楼交管大厅,电话:0632—7794915。

(2)吴林交警中队业务大厅,电话:0632-7782289。

(3)峨山交警中队业务大厅,电话:0632—7813222。

(4)金陵寺交警中队业务大厅,电话:15063208999。

(5)通过关注枣庄交警公众号(微交警)申请办理《通行证》,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批准后按照通行要求通行。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抓拍处罚,原相关交通管制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受交通管制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自觉遵守执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