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1年“五一”假期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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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30
关于2021年“五一”假期对辖区高速公路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为确保2021年“五一”假期期间枣庄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避免造成道路长时间、长距离拥堵,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相关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5月1日0时至5月6日6时,枣庄市辖区高速公路禁行危险品运输车辆。为辖区服务区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枣庄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审批同意,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5月1日至5月5日,枣庄辖区高速公路禁止所有路面施工。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枣庄高速交警支队审批同意后,方可上路施工。
三、5月1日至5月5日,枣庄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流量、天气变化及安全因素等情况适时对全市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请广大驾驶人通过关注枣庄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留意高速收费站、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信息,拨打12122电话等方式获取相关路况信息,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四、因京台高速改扩建施工,京台高速枣庄段限速80km/h,且禁止危化品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5轴及以上货车通行。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