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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抓拍点位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1-06


关于电子抓拍点位的公告


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有效减少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在G206、S231、S241台儿庄辖区路段启用区间测速及其他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启用点位如下:

一、交通信号控制路口电子警察取证设备


序号

点位名称

抓拍违法

1

206国道与涧头集加油站路口

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

206国道通张山子路口

3

206国道与泉兴水泥厂路口

4

206国道与刘庄村路口

5

206国道与侯孟小学路口

6

241省道与马庄路口

7

241省道与泥沟十七中路口

8

241省道与泥沟驾校路口


二、区间测速设备


序号

道路名称

起点位置

终点位置

行驶方向

限速值

1

S231

K330+100

K335

贾汪方向

70KM/h

2

S231

K335+100

K330

台儿庄方向

70KM/h

3

S241

K378+85

K384+237

台儿庄方向

70KM/h

4

S241

K384+237

K378+85

峄城方向

70KM/h


三、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