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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银保监分局 枣庄市公安局关于联合防范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5-30

枣庄银保监分局 枣庄市公安局

关于联合防范打击保险领域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近年来,“恶意代理投诉举报”“人伤黄牛”等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日益猖獗,多方串通实施保险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破坏社会诚信。为防范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现通告如下:

一、警惕“保险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

“恶意代理投诉举报”多出现在人身险退保过程中。不法组织或个人通过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编造事实、伪造证据,向相关部门进行恶意投诉或举报,阻止消费者与保险机构、监管部门正常协商沟通,甚至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等目的。“人伤黄牛”活跃在交通人伤事故的理赔过程中。不法组织或个人通过收取高额代理费或低价买断伤者的赔付权,通过夸大伤情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赔付。

上述行为中,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金融账户、保险合同,存在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非法泄露、买卖及消费者资金受损的风险。该行为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二、警惕“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严重破坏家庭幸福,危害社会稳定。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已经向保险领域蔓延。个别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非法吸储;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名义,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登录官方网站或拨打客服电话核实公司合法性,查看销售人员的执业证书,认真查看保单具体内容,查验保单和保费发票的真伪,配合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费,配合保险公司的客户回访。切勿将保费转至个人账户,切勿相信“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宣传内容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

三、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申请行业协会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不可轻信不法分子“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拒绝参与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诈骗、敲诈勒索等不法侵害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同银保监分局密切协作联动,加强行刑衔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保险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不法分子充当“人伤黄牛”,通过“恶意代理投诉举报”等手段,编造事实、伪造证据,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保险秩序的予以重点打击。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向银保监分局、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证据,配合银保监分局、公安机关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通告


枣庄银保监分局       枣庄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