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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6-24

2022年度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2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体检定于2022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进行。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于7月2日上午7:20准时到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院内集合。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1张个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参加体检。进入医院时需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枣庄本地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按照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生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即日起注意清淡饮食、禁酒;尽量不服用药物(请遵医嘱)。

4.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

5.穿着衣物要简洁,上衣不得带有饰品、首饰。

6.考生自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特警职位600元左右)交体检医院,由医院统一出具正规发票,具体金额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将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卫生。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2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2-3656035、3656356

  

  

附件:《2022年度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pdf


  枣庄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