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枣庄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作者:市公安局 来自: 时间:2023-06-20

根据2023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数量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其中一个项目不达标的,体能测评即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625午进行,集合时间为15:30,入闱截止时间为16:0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枣庄市公安局院内(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

考生须按照集合时间前往集合地点,然后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评场地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枣曹路特勤站。考生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 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本人签字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体能测评集合地点,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 考生在测评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在单独组别参加体能测评

4. 建议考生携带适量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5. 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将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招录机关(枣庄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632-3656259

                                                            枣庄市公安局

                                                           20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