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营业性爆破作业 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治安保卫负责人 进行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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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6
按照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省公安厅《山东省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公安局受省厅委托组织专家对我市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治安保卫负责人的山东银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性二级)进行了研究审议。经审议,该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拟同意变更《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郭洪光和治安保卫负责人为王洪伟。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部门:枣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632-8078318。
通讯地址:薛城区长白山南路市公安局业务楼
邮政编码:277800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