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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辖区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21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峄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3年 9 月28 日起启用辖区内部分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