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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新增城区内部分路口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2-18

关于调整和新增城区内部分路口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峄城公安交警大队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路口调整和新增机动车通行相关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路口

调整东沿河路与承水路交叉口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禁止左转和直行、承河路与承水路交叉口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禁止左转的限行时间:

由原每日上午:7:20—8:20,11:20—12:20 ;

下午:13:20—14:20,16:00—17:30 ;

调整为每日上午:7:30—8:00,11:40—12:10 ;

下午:13:30—14:00, 17:00—18:00 ;

二、新增交通管理措施路口

东沿河路与峄州路交叉口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全时段禁止左转和直行。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22日起施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城区道路的安全畅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