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禁停严管路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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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主次干道机动车违停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决定对青檀路(十里泉路至汇泉路路段)、汇泉路(青檀路至西昌路路段)、西昌路(十里泉路至汇泉路路段<含十里泉路至西昌路右转辅道>)实行机动车禁停严管路段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在提醒纠正(告知)的同时依法予以抓拍取证、处罚、拖移等处理。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6日起执行。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