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重中型货车靠右行驶路段 及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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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区部分国省道重中型货车通行秩序,预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在G206国道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大辛庄路口至西王庄镇余粮店路口路段双向全天24小时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行驶交通管理措施,并同步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并于2024年7月6日始正式启用。
重中型货车在上述路段行驶时,禁止占用道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货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靠右排队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者封闭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右侧车道拥堵、中断,导致重中型货车在规定车道行驶困难时,受阻车辆可以借用相邻的左侧车道行驶,驶过受影响的路段后立即驶回右侧车道;遇有交警现场指挥的,按照现场交警的指挥通行。
自实施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或通过现场查处等方式,对不按规定靠右行驶的重中型货车,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