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换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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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6
按照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山东省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公通〔2021〕18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枣庄市公安局近期组织3名省级爆破作业专家对山东银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性二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请换证进行了全面评审。经严格审查和整改,该单位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证到期换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同意向该单位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以上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部门:枣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632-3658318。
通讯地址:薛城区长白山南路市公安局业务楼
邮政编码:277800
枣庄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