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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1-04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9日起启用206国道威汕线722公里 700米处(峄城区超限检测站门口路段)交通违法取证设备,针对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面向社会进行通告。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