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即日起启用台涛路涛沟桥卡口交通违法取证设备,针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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