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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5-13

    按照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枣环委字〔2023〕4号)要求,现将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开如下。

1.负责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依法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联勤联动,联合查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管控,依法查处在禁止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3.负责对放射源存放单位存放场所的治安防范标准的监督落实,对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依法立案、侦查和追缴。

4.负责依法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动老旧车辆持续更新淘汰。严格查处抛洒、违反禁令标志以及“冒黑烟”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车辆排放路检路查。

5.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