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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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18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交通秩序管理,净化通行环境,有效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省、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8月18日起,在全区部署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超员、超速、校车违法、假套牌、驾驶报废拼装车、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
二、持续加大对“飙车炸街”、未成年人驾车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还全区人民更加平安的交通出行环境。
三、持续加大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一律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罚款或暂扣电动自行车的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