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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头集团枣庄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限公司和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非营业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9-19

按照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5)和《山东省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公通〔202118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枣庄市公安局组织3名省级爆破作业专家库评审专家对泉头集团枣庄市中区狮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限公司和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请延期换证进行了全面评审。经审查,上述两家单位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延期换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同意向以上两家单位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以上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919日至202592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部门:枣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联系电话:0632-3658318

通讯地址:薛城区长白山南路市公安局业务楼

邮政编码:277800

枣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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