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日起,这些测速卡口正式启用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3-13

枣庄市市中区关于启用

部分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启用我区部分电子监控设备及固定测速电子监控设备,并于2026320日正式启用

一、枣庄市市中区S103省道泰翔集团路段由北向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80公里/小时)

二、枣庄市市中区S103省道土井子村路段由南向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80公里/小时)

三、枣庄市市中区老103省道中联水泥厂路段由北向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60公里/小时)

四、枣庄市市中区G206国道泉头水泥厂路段由东向西方向测速卡口(限速70公里/小时)

五、枣庄市市中区S241省道宋楼村路段由南向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70公里/小时)

六、衡山路(光明大道至兴华路)路段违停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七、光明大道(衡山路至谷山路)路段违停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特此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