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这些测速卡口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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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13
枣庄市市中区关于启用
部分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启用我区部分电子监控设备及固定测速电子监控设备,并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启用。
一、枣庄市市中区S103省道泰翔集团路段由北向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80公里/小时)
二、枣庄市市中区S103省道土井子村路段由南向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80公里/小时)
三、枣庄市市中区老103省道中联水泥厂路段由北向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60公里/小时)
四、枣庄市市中区G206国道泉头水泥厂路段由东向西方向测速卡口(限速70公里/小时)
五、枣庄市市中区S241省道宋楼村路段由南向北方向测速卡口(限速70公里/小时)
六、衡山路(光明大道至兴华路)路段违停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七、光明大道(衡山路至谷山路)路段违停球机(违停抓拍设备)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