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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台儿庄城区范围内这些道路,禁止货车停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3-30

关于对城区范围内部分道路实行

禁止货车停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台儿庄区城区道路货车限制通行政策,对城区范围内部分道路实行禁止货车停靠的管理措施。

管理范围:运河大道(长安路至阿里山路路段,包括运河大道)以西阿里山路(运河大道至省道231路段,包括阿里山路)以南、省道231(阿里山路至长安路路口)以东、长安路(省道231至运河大道路段,包括长安路)以北。

对阻碍通行或拒绝驶离的,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秩序的地点停放。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儿庄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6